孟凡永律师现任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刑事部副主任。自执业以来一直从事刑事辩护工作,办理了600多起刑事案件,涉及的罪名有放火罪、破坏电力设备罪、非法持有枪支罪、交通肇事罪、危险驾驶罪、危险物品肇事罪、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、走私普通货物、物品罪、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、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、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、骗取贷款罪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、伪造金融票证罪、票据诈骗罪、集资诈骗罪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、假冒注册商标罪、假冒专利罪、侵犯商业秘密罪、合同诈骗罪、非法经营罪、故意杀人罪、故意伤害罪、强奸罪、非法拘禁罪、绑架罪、抢劫罪、盗窃罪、诈骗罪、抢夺罪、职务侵占罪、挪用资金罪、敲诈勒索罪、妨害公务罪、伪造国家机关公文、证件、印章罪、聚众斗殴罪、寻衅滋事罪、开设赌场罪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罪、包庇罪、非法行医罪、运输贩卖毒品罪、非法持有毒品罪、容留他人吸毒罪、组织卖淫罪、贪污罪、受贿罪、行贿罪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、滥用职权罪、玩忽职守罪等等 工作中,孟凡永律师能够认真贯彻执行《刑法》、《刑诉法》等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,始终坚持罪刑法定、罪刑相适应、证据裁判等原则,诚心推崇、极力践行无罪推定原则。办理具体案件时,能够认真、全面、规范地收集、审查、运用证据材料,不懈地追求法律事实;详尽收集相关法律法规,认真研究、甄别应当适用的法律规定,遇有规定不明确、不合理的情形,能够按照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,结合我国当前的刑事政策导向及法治进步要求,进行合理解释或提醒司法工作人员审慎适用法律。 公平正义感强,重视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人权保障工作,能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提出不必要逮捕、不必要羁押、不必要起诉等辩护意见。工作认真、积极主动,非常重视会见、阅卷、庭前准备、庭审、庭后法律沟通工作。会见能专注倾听、全面记录、反复斟酌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自认与辩解,耐心讲解相关刑事法律规定,尤其是开庭审理方面的程序性规定,认真核实相关证据材料,协商统一辩护思路与具体辩护意见;阅卷认真仔细、全面、深入,能敏锐识别出非法证据、瑕疵证据,能熟练运用证据规则对单个证据、相关联证据进行审查,确认其合法性、真实性及关联性,能综合全案证据对某些证据的真实性加以确认;庭审娴熟,不卑不亢,能及时反对公诉人的非法讯问、询问,发问、质证、辩论针对性、合规性、逻辑性强,庭审效果显著。